转发大鹏海关通知20180729
转发大鹏海关通知
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60、61、67号公告,海关总署定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。为做好切换工作,深圳海关将于2018年7月30日,在所有口岸试运行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的导入申报模式。请各企业周知,如有问题,请拨打电子口岸热线95198或在线客服。
大鹏海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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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60、61、67号公告,海关总署定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。为做好切换工作,深圳海关将于2018年7月30日,在所有口岸试运行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的导入申报模式。请各企业周知,如有问题,请拨打电子口岸热线95198或在线客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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